第144章 背水一战(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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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大明朝廷的官员人数就知道(明代属于“小政府”架构),这意味着在他当政的约十年间(本书中),大明官场上上下下,从中枢到地方,几乎全被他整治过。

  当然,身为有明一朝顶级政治家,铁心肃贪的高拱虽然脾气强硬,但其手段也不止是简单粗暴。就在这一顿“野蛮严打”的期间,高拱也施展了三个“温柔”招数,各个不动声色,却叫举国贪官禁不住叫苦连天。

  这三条办法分别是:全国官员建档案,举荐官员要担责,以及绝不放过追赃。建立官员档案一事此前有述,这里就不展开了,且举例说说后两条,看看高拱的“余威”从何而来。

  在腐败加剧的嘉靖中后期,官场上能跟卖官鬻爵比烂的风气,就是滥举之风。上级举荐下级,官员互相推举,基本成了常态。

  当然,这不是白推举,每推荐一个官员,背后都是数不清的交易。哪个官职用谁,讲的都是利益,哪管什么为国为民?特别是曾经号称“反贪神器”的御史岗位,这些号称弹劾不法的御史们,考核推举官员,经常也像过家家——大批庸官懒官,就这么陆续登上了要害位置。

  为什么会有这股歪风?以高拱《掌铨题稿》里的哀叹来说,关键还是犯罪成本太低。

  比如三年一次的考核,基本都是糊涂账,就算推举的官员出了错,查来查去就成了扯皮,最后也就成了都不担责。

  落马者虽然倒霉受罚,但推荐者好处已经收过,反正又不追责,于是再接再厉继续推荐坑货。

  痛心疾首的高拱,终于在隆庆四年的奏折里咬牙切齿说出了对策:如所举之人,所试不职,举主连坐!(史实)

  这也就是说,以后只要官员犯错,推荐他的人不管本人身居何位,一律都要担责。至于担责多少,就看犯错官员错误大小以及影响波及的程度。你说没法查?我有一百八十卷“册薄”在手,官员的升迁履历,一查一个准!你推荐错了,该办立刻办,该抓立刻抓。

  这狠话说过没多久,高拱就以实际行动证明,这事上不封顶:南京右佥都御史吴时来成了倒霉蛋。此人是年举荐五十多人,却冒出好几位坑货。结果高拱立刻重拳出击,把吴时来降职调离。

  有了这样的重要人物现身说法,滥举歪风顿时刹住。原历史上,后来万历年间的名臣,好些都是在隆庆四年至六年崭露头角,那不是没有原因的,原因就来自于这种零容忍的制度。

  不过,比起“滥举”来,当时犯罪成本更低的还是腐败。

  虽说明初时,太祖曾以严刑峻法惩治腐败,但到了嘉靖年间时,这事早已成了过去时。相反“贪酷者,例止为民”居然成了律条。

  也就是说,一般官员犯下贪污腐败的错误,只要关系够硬,最惨最糟也不过是削职为民,就连家产也不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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