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宫里宫外(圆七)岑凌与香料(7K)(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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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矿业就成了岑家当时的主攻方向,辅以陶器(不是瓷器)和木材加工。到岑凌带着岑家南下移镇苏门答腊前,岑家已经成为京华南疆部分第三大的铜矿提供方、第四大的铁矿提供方、第六大的船用木材提供方。不说赚得盆满钵满吧,至少小日子已经过得足够滋润了。

  岑家移镇之后,以上这些产业并不会被白白收回,京华与岑家做了一些交易,过程很细碎复杂,就不仔细列出了。总之,岑家交出控股权,但依旧每年都能从中获得不少收益。

  思想已经完成跃迁之后的岑家,在抵达亚齐之后立刻开始了经济改革。

  之前说过,亚齐在后世盛产石油、天然气、金银矿、橡胶、香料和木材,这其中石油、天然气和橡胶暂时不必想了,但金银矿、香料和木材都是岑家能好好经营的项目。

  尤其是金银矿和木材,一个属于矿业,一个是林木加工,都是岑家的“老本行”,属于不必过多培训,找到地方就能上手开工,自然发展不错。

  岑凌的主要着力点因此被放在香料这一块。香料不同于植物叶片的香草,是从植物的树皮、根、花蕾、树胶与树脂、种子、果实或柱头获取的部分,具有稀有的油精和油脂体的高度挥发性化合物。因此,香料产业其实并不只是摘收果实那么简单,其中还是有一些技术性的。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香料贸易可不仅仅是去和欧洲人做,阿拉伯人、印度人也是大客户,当然最大的客户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其实是大明。

  如果说哥伦布大航行开启了西方对东方香料的探索之旅,那么早在地理大发现的千年前,亚洲香料贸易已经开启了内循环。

  中国自汉代时期便已有南海诸国的香料进口,到宋元时期达到鼎盛,并延续到明清时代,不过“香料”一词的记载直到南宋才出现。

  在此之前,以及此后的若干年中,中国典籍将沉香、乳香、丁香、肉豆蔻、胡椒等带有香味的南洋进口植物统归于“香药”一类。

  实际上,这与香料的药用价值不无相关。宋元以前,这些南洋进口香料多作药用。到宋元时期,香药应用于饮食的记载才逐渐增多,而直到明中叶以后,胡椒、苏木、丁香、檀香、豆蔻等香药,才作为调味品迅速充斥日常饮食。

  因此后世有学者表明,“香料”与“香药”的涵义基本重合,其微弱的区别可能是,“香料”多具有调味功能,“香药”则更重在药用价值。故,古代中国香料贸易包括了“香料”与“香药”两大品类。

  中国自身缺乏香料资源,依赖于与南洋国家的贸易。在香料、香药名目中,丁香、肉豆蔻、胡椒、檀香和龙脑香等,均产自古代南洋地区。

  其中,丁香和肉豆蔻甚至在十七世纪以前仅在南洋的特定岛屿上生长。比如说,丁香采摘自丁香树,丁香树仅生长在摩鹿加群岛;肉豆蔻和肉豆蔻干皮则产自肉豆蔻树,生长于班达诸岛。因此,丁香和肉豆蔻极为珍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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