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经济与党争(十四)沈阁老之失态(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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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护、保护亲人,是人伦的基本要求。所以亲亲之爱,乃是基于天道,而“亲亲相隐”则正是对人类亲情的爱护和宽容。从这个角度来讲,“亲亲相隐”是顺应天道的,固能“直在其中”。故孔子称赞“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是直。直就是顺理,顺道而行。

  其实不光是孔子,在亲情与法的权衡中,连孟子也采取了变通的做法。《孟子尽心上》有一个著名的“窃负而逃”案例。

  他的学生桃应问孟子:舜当天子,任命皋陶当大法官,假设舜的父亲瞽瞍杀人,皋陶应该怎么办呢?孟子答道:当然是把瞽瞍抓起来。桃应问:难道舜不会制止吗?孟子答道:舜怎么能制止呢?舜授命于皋陶,让他执法。桃应问:那么,舜如何自处?孟子说:在舜看来,放弃天下如扔破草鞋一样,他可以偷偷背着父亲瞽瞍逃跑,沿海滨而住,终身高高兴兴地享受天伦之乐而忘却了掌握天下的权力。

  你看,孟子这里的假设是选择“窃负而逃”,显然冒着父子都被通缉的危险,而去维护父子感情。也就是说在孟子眼里,法律如果有悖于基本人伦,那就先要维护人伦,这是和孔子父子互隐的思想一脉相承的。

  《吕氏春秋》里进一步发挥了论语中偷羊的故事,“其父窃羊而谒之上。上执而将诛之。直躬者请代之。将诛矣,告吏曰:‘父窃羊而谒之,不亦信乎?父诛而代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诛之,国将有不诛者乎?’荆王闻之,乃不诛也。孔子闻之曰:‘异哉!直躬之为信也。一父而载取名焉。’故直躬之信不若无信。”

  这里大意是楚国有个“直道立身的人,他的父亲偷了羊,他向官府告发了这事。官府抓住了他的父亲,将要处死。他又请求代父受刑。将要行刑的时候,他告诉官吏说:‘父亲偷羊我告发,不是很诚实吗?父亲受罚我代刑,不是很孝顺吗?又诚实又孝顺的人都要杀掉,那么国家将还有不受刑罚的人吗?”楚王听说了这番话,就不杀他了。孔子闻知这件事说:‘这个人的所谓诚实太怪了,利用一个父亲却两次为自己捞取名声。’这样的“直躬”诚实不如没有。”

  但是,父子互隐是不是会造成不公正?历代学者为此争论不休,悬而未决。例如李泽厚在评析这一段时就认为,“孔子认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就是具有了‘直’的品格。看来,他把正直的道德纳入‘孝’与‘慈’的范畴之中了,一切都要服从‘礼’的规定。这在今天当然应予扬弃。”

  还有很多人甚至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孔子的“父子互隐”属于典型的“徇情枉法”,甚至有些学者还将其归为造成社会不公、腐败滋生的思想源头。而叶公所说的,才是“直道”,是维护社会公义而无论亲疏远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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