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都是钱闹的(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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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队的给养不足部分,别无选择地由府州县等来承担。不惟广西如此,其他都司和布政司亦然。

  早在宣德十年,朝廷就规定“天下卫所仓并属府州县,惟辽东、甘肃、宁夏、万全、沿海卫所无州县去处仍旧”。

  到了嘉靖初年,卫所糜烂到基本无可救药,全国各类武装力量的军需供给基本上由行政机构负担,卫所屯田所获,只能保证卫所官军的一部分支出。

  广西境内的班军,除狼兵班军由本地供养外(其实也谈不上本地,而是土司自己负责),湖广、广东和贵州班军的费用支出均由自己负责。

  卫所旗军的基本生活物资由军家自己解决,这在大明是有统一规定的,如“广西地阔,寇发无时,遇有征哨,马力不足,请如旧选卫所有丁力殷实旗军……以备调用,而免其余丁二人差役,以助正军”。也就是说,朝廷实际上只是给于一些其他方面的“优惠”。

  正统十年,“贵州、湖广都司,于附近广西卫所内,摘拨富实有丁官军去**”。

  湖广每年一万名班军所需行粮由湖广布政司提供,“湖广所属卫分拨官军一万名,轮戍广西,岁用行粮,俱湖广解给”。

  而广东就更惨了,不仅要解决自己卫所军的军需粮饷,每年还要再“协济”广西粮饷。譬如去年,“令广东协济梧镇粮饷解梧州府。自督府移镇广东,岁解梧饷就近收贮肇庆府,广西应解年例兵食差官赴肇庆关支,总督刘尧诲以为不便用,乃檄广东布政司,凡协济梧镇饷银,经解梧州府以备支解。永为定例”。

  这么一来,由于广西的经常性财政支出尚多仰给于广东,所谓“广西十万常供,每岁皆出东省”,就更不用说班军的行、月粮了。

  面对这种责权利关系的严重失衡,贵州、湖广和广东三地官员均心有不甘(此时贵州可以不算了)。再加上由于广西环境恶劣,班军水土不服,逃亡者甚众,而中枢又一再强调班军“务足原额”,这就给湖广和广东班军的清勾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所以,一方面是两地官员均以卫所军减员甚众、补班困难为由,希望减班或撤班。

  另一方面则是班军在广西时,也不是很乐意听从广西地方文武官员的命令,公开抗命虽然不敢,但是阳奉阴违、拖拖拉拉什么的,那就司空见惯了。

  姜忻这么一说,高务实一下子就明白了很多事。比如为什么一个八寨之乱,广西巡抚自己搞不定,非得劳动两广总督出马——首先就是广东班军不肯听话啊,再加上广西没钱,两广总督不带着赏银过来,那支部队肯出真力气?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没钱害的!

  高务实叹了口气,暗道:朱元璋这个老农民,弄的什么破制度……

  以高务实来看这个班军的问题,其实只要从财政体系上改动一下,就一点麻烦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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