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一章 是汉奸还是人材?(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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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章送至,监国陆文宗阅后,提笔批:“知道了。”

  又命颁口谕于汪兆龄,谓:“历来西北之乱多为地方势大者,此类人等若能严守华夷大防,忠于民族,当行招抚器重,委以官职,使之参与我大顺国事。反之,当严行打击,能杀头者不使其牢狱,能牢狱者不使其在家。”

  “自古治国,首治豪强,监国圣明。”

  得到监国明示后,汪兆龄立时变本加厉于甘肃推行一些官员眼中的激进之举,虽死者甚多,然地方却是秩序清明,民生恢复极快。

  宁夏巡抚赵忠义同青海巡抚辛思者都是带兵之人,不仅有地方治理之权,更有统兵提调之权,奉谕筹银后,赵忠义即命兵丁逼索乡绅,名曰“纳饷”。又命将不肯纳饷的乡绅解入大狱,毁其坊匾,烧其田契,分其屋产,“凡无地者分地之后,皆免三年税。”

  青海巡抚辛思忠则多令部将持符巡省境,勒土官捐饷,迫僧官积蓄,横暴异常,然所得也是四省最多。

  率军收复河套地区的顺军大将高一功虽没有得到筹银任务,但于五原置城期间,张官置吏,四出赴任,旬日间遍于两套。

  又派精骑略行两套,追索蒙古部落大小酋长,少者千金,多者万金。有不能献金银者,追其牛羊过半。敢于抗拒者,刀兵相加。

  五原知府、顺监国族侄陆义良上任后,“陽言蠲赀租,刑逼乡官,渐及富户,谓之追饷”。

  追饷最重者无疑西安城。

  西安为西北中心,聚集大量前明士绅官员,此帮人等九成降清,有汉奸之罪。

  甘陕总督孟乔芳奉监国谕,召此等士绅,先是痛斥这帮人等从前罪过,尔后要他们戴罪立功。

  言:“西北刚经大乱,想要大治,必须钱粮。国家初立,一穷二白,正是尔等赎罪之时。所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两者都不出者,分明视我大顺为贼寇。既是敌非友,则断然处置矣。”

  在孟乔芳的威逼下,西安城中富户迫于压力,纷纷解囊。

  一时之间,西北四省处处捐输追赃,大顺所任官吏皆以输银竞比,原定西北赏功银三百余万两不足半月便凑齐,追赃之风尤在继续,部分地区出现为追赃而灭门之事。

  原西营吏部尚书、大顺西北安抚使胡默上书,请停追赃之风,以免重蹈永昌元年旧事。

  吏政府尚书宋企郊、兵政府尚书陆之祺等人也认为此风不可继续滋长,也不当再行蔓延,因为当年永昌皇帝退出北京与追赃之事有莫大干系。

  “永昌元年失败之事,根源乃轻敌满洲,非士绅。前番永昌皇帝于北京追赃也无不妥,概历年以来前明士绅官员所得,非盗上即剥下,无一合法所得。倘若不行追赃,便是默认此类人等财富合法,他等若合法,我大顺便不合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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