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倒霉孩子又成了受害者(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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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修行南明丁火,这丁火属于阴火,外显不强,却是易伤元神,尤为克制鬼物。”

  ……

  王福畴侃侃而谈,介绍着自己所修。

  这也是李鸿儒以后可以修行的方向。

  在李鸿儒之前,王福畴还有两位学生。

  其中一人调任到渤海郡,在当地任职刺史。

  这是一郡文官系的最高长官。

  李鸿儒这位师兄叫公孙举,拥有元神,实力有着隐隐超出王福畴的势头。

  而另一位师兄则是英年早卒,在外出执行任务时丧了命。

  这让王福畴很长一段时间郁郁寡欢,没了多少收学生的念头,四门馆也少有去宣讲。

  也算是李鸿儒扳倒夜魔衍恰到好处的伪证助力,入了他的眼。

  王福畴觉得自己的学生应该灵活点,带点市井之气,或许能活得长久一些。

  诸多的考虑中,不乏各种念头。

  李鸿儒听得连连点头。

  他能力一般,但确实很能活,上辈子死掉,这辈子又活过来了。

  王福畴没找错徒弟,他就是王福畴心目中那种很合格很能活的徒弟。

  两人低声交谈时,只听马车夫一声轻吁。

  目的地到了。

  李鸿儒迅速揭开了马车帘,王福畴一步踏出,他随即跟随着跳了下来。

  这是大理寺。

  三个描金大字悬挂在正门上方正中央处。

  大理寺门口有重鼓。

  若是有冤情,只需要将这重鼓一敲,便会有人审查。

  在另一侧,则是刑具,各种近乎人高的大板棍。

  不论是乱敲鼓捣乱的,还是真正需要刑罚的,这些大板棍有着最好的威慑。

  李鸿儒稍微扫视了一眼,只见那大板棍上血迹斑斑,这套刑具看来是没少喝人血了。

  若是常人,十大板打下去便要躺上十天八天。

  打上二十大板,屁股就不要想着回收了。

  若是打三十大板,基本与菜市口砍头的待遇没多少区别,甚至于死了会更舒坦一些。

  他心中有着心悸,只觉自己以后行事要稳妥一些,不能来这种地方遭罪。

  “王大人!”

  迈步踏入大理寺之时,只见一人急匆匆走了出来。

  “裴大人!”

  来人匆忙行礼。

  李鸿儒目视而去。

  这是老熟人,大理寺的寺正裴绍。

  对方此前就在李家办了案。

  时隔三天,双方又见着面了。

  除了被告发生了变化,原告没什么区别,受害人也没区别。

  裴绍抿了抿嘴,觉得李鸿儒真是个倒霉孩子,遭的罪一波接一波。

  “柴大人,朱大人,刘大人,袁大人,这边请!”

  同行而来的还有四人。

  这些文官们职能部门各有不同。

  若说有权,这几位的权利又不大,若说没实权,文官的嘴皮子又着实杀人不见血。

  他可以与这些人没多少交际,但他不能恶心到文官,免得遭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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