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婚成、议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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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婚成、议论

  (不知道有多少人是用手机通过网看的本文,易楚在此向诸位道歉。()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在网上,有些章节没有显示修改后的内容,无论如何,这都是我发文造成的,我深感抱歉。)

  元凤五年,十二月,庚戌,丞相宜春侯王薨,谥敬侯。

  王这个丞相只当了不到两年,再往前算,御史大夫,他也只当不到三年,却被谥为敬侯,算得上是极受优容了。

  对于刘病已来说,丞相的薨逝与他没有太大的干系,相反,这一天,他正沉浸在极大的喜悦与繁琐的礼仪之中。

  十二月庚戌,是他娶妇的日子。

  因为刘病已堂上没有长辈,之前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都是由史家出面,与许家相问相答的。亲迎却不行。

  ——请期获准之后,当由其父醮子,命之前为女家亲迎,辞曰:“往迎尔相,承我宗事。勖帅以敬,先妣之嗣。若则有常。”子当应:“诺。唯恐弗堪,不敢忘命。”

  ——若是无父,则由母命之;若是双亲皆殁……便只能由其子“己躬命之”了

  孝武皇帝,景帝中子也,母曰王美人。年四岁立为胶东王。七岁为皇太子,母为皇后。十六岁,后三年正月,景帝崩。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窦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三月,封皇太后同母弟田蚡、胜皆为列侯。

  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

  春二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年八十复二算,九十复甲卒。行三铢钱。

  夏四月己已,诏曰:“古之立孝,乡里以齿,朝廷以爵,扶世导民,莫善于德。然即于乡里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今天下孝子、顺孙愿自竭尽以承其亲,外迫公事,内乏资财,是以孝心阙焉,朕甚哀之。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为复子若孙,令得身帅妻妾遂其供养之事。”

  五月,诏曰:“河海润千里。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为岁事,曲加礼。”

  赦吴、楚七国帑输在官者。

  秋七月,诏曰:“卫士转置送迎二万人,其省万人。罢苑马,以赐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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