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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卖肉,字面意义上的卖肉,请大家不要多想。
塔拉夏觉得,这是最没有成本,又十分赚钱的生意了。每天清晨,他可以去城外转上一圈,打些猎物回来,现切现卖,足够新鲜,肉种丰富,生意绝对会大火的。
梅露安听后也觉得不错,于是新鲜肉铺就这样开始营业了。
原本她提议开店,只是出于排解隐匿期无聊的目的,没想到营业几天后,居然收入颇多。这俩人数钱数到眼睛都睁不开了,笑的。
每天塔拉夏捕到一堆猎物后,就用扔在城外的小车推回来,梅露安将他们一一扒皮去骨,肉放在专门的筐里待切割,完整的脑袋就挂在窗口处。这样顾客来了,一看那一溜脑袋就知道今天有什么肉可买了。要买多少肉,梅露安就切多少肉,如果到了傍晚还有肉没卖掉,她就直接送到怀斯那里,旅馆晚上也是有很多生意的。
梅露安时不时会从古彬那里接一些组织里的任务,有时白天或者晚上会去做任务,这样一来,切肉卖肉的工作就全部交到塔拉夏手上。
话说,这头金龙到底有多任性呢?
他可以看谁比较顺眼,就把一整头鹿身上的肉都抱给买家,哪怕对方只是想买一片鹿肉而已。若是看谁不顺眼了,比如说那次缇尔斯过来买比尼兽的肉,他将脑袋一摘,用一句“卖光了”将缇尔斯打发掉了。
缇尔斯既已知道塔拉夏的身份,自然不会跟一个NPC计较,他偶尔在地下大厅里碰到梅露安,只是当个笑话一样讲给对方听,没想到梅露安勃然大怒。
当晚,两人发生了激烈地争执。
不知道谁把谁说服了,反正塔拉夏依旧故我,梅露安也没见减少出任务的次数。看来争执的结果最有可能是,两人吵着吵着发现,他们又不差那点钱,也没有被看不顺眼的顾客上门来闹,为这点事情争执,真是太可笑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着,在不经意间,已经度过了两个星期。
这天早上,塔拉夏照常出门打猎,回来后将车上一堆半死不活的猎物倒扣在地上。
“哎?”梅露安惊奇地叫了一声。
在那头呻吟着的熊身下,有个粉粉的小脑袋在拼命往外钻。
“这是什么呀?”梅露安指着那看不出形状的脑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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