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杰克马做不到,不代表雄哥做不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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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大数据的绞索,就开始套在制片公司的脑袋上了。

  如何确保“不可能特别烂”呢?这时候只能按照大数据,比如买个套路点的,有过爆红先例的类型剧本。然后买人气流量指数符合性价比的小鲜肉。

  创新?不存在的!

  因为创新就意味着不可预测。

  天才和疯子,只在一线之间。要想创新成功,就必须承担完全失败、被世人误解的风险。

  而制片方拍出来的东西“不管啥样都有人必须买”的情况下,谁知道这个制片方良心如何?是真的创新?还是打着创新的旗号,行“关联交易”、“捧红潜规则的私人”之实?

  但这个阿狸系与腾云系都无解的问题,冯见雄的“绝对拆分”却可以解决。

  因为他会命令周天音公事公办:如果将来你觉得美琴那边送来的片子、脱口秀、综艺……质量太烂,或者预测的播放收益肯定收不回她的版权报价,那你就可以不买,甚至铁了心狠狠砍价!

  换句话说,虞美琴这个制片公司,端的不是“只要拍出来,肯定有人收”的铁饭碗。100%盈亏自负,没人同情托底。

  看起来很容易做到吧?

  或许有看官会诧异:既然这么容易解决,为什么历史上阿狸系和腾云系那些从事内容发行的平台,都想不到呢?

  其实很简单,答案是:他们想到了,但客观情况做不到。

  这些公司的股权结构太过复杂,不好拆分。

  一旦公司做起来之后,到了那个体量,成为了国内某个品类数一数二的平台,这时候平台的价值值多少?拆出来的独立制作公司又值多少?怎么拆?

  如果每个大股东依然在拆分后的两家公司里,按照拆分前那样同等持股——那对不起,这等于拆了没拆。反正左手亏的钱就是右手赚的钱,大股东还有什么心情去枉费精力监督?

  而如果不按照旧公司的股权比例拆,这时候谁留在发行公司,谁被赶到或者说置换到制片公司,就会激起很大的斗争。

  而涉及到文化品牌影响力的产业,一旦股权结构乱了之后,再想梳理明白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明星、名导、名制作人、名作家、大神、大V级UP主……这些人的“个人品牌”等无形资产,是很难估清楚,拆开来的。

  这世上,至今为止,只有N站一家,始终最大股权就捏在冯见雄一个人手上。

  除了20%以下的创始人团队股,以及虞美琴、周天音等人手上10%几的管理层股,剩下都是冯见雄的。

  国内内容创业型企业,再无第二家有如此独裁的股权结构。

  毕竟别人发展到这个规模,哪个不是融资了五六轮甚至七八轮了?无论优酷还是某点,股权都稀释成什么乱糟糟的样子都不知道了。

  谁会有这么大的魄力,在做一门前期有风险、一直烧钱亏钱的生意时,正儿八经拿自己的辛苦钱去烧的?唯有冯见雄,他拿的一直是网页游戏公司“天音互娱”的收益,在往N站的无底洞里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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