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因为爱而拒绝(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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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身边的侍女云春,宽慰着她:“娘娘,皇上半夜出宫,许是有别的事情呢?”

  萧淑妃气得两个脸颊通红,鼓着腮帮子:“若是朝中政务,大可宣大臣入宫商议。皇上必是牵挂着那个武才人,才偷偷跑出宫的。宫中早有传闻,说本宫是因为有几分貌似武才人,才会得到皇上的宠爱。云春,你去找几个杀手,把武媚给做了,断了皇上的念头。本宫可不是因为争宠,也没必要去和先皇的妃子争宠。本宫是在维护皇上的名誉。皇上跟先皇的妃子不清不楚的,传出去了成什么?”

  云春领命,退了下去。

  萧淑妃还在琢磨着:“武才人的事情倒没什么,一个已经出家,还是先皇嫔妃的女人,怎么也不可能入宫来与本宫争宠。倒是那皇后,既不得皇上宠爱,又没有子嗣,却坐上了皇后的宝座。她手中有了实权,不知道要怎么欺负我呢。我得想办法,让素节当上太子,才能在后宫中立于不败之地。”

  只是,苦于萧淑妃的后台没有皇后的扎实,得不到像长孙无忌这样的权臣的支持,只能凭借皇上对她的宠爱,跟皇上提要求。

  可这皇上,近日是哪个嫔妃也不宠幸,使得萧淑妃不知如何是好。

  李治见过了武媚,心里就更是满满的想着武媚。

  李治想用妹妹衡山公主(后被封为新城公主)的婚事,来试探朝中大臣的态度,为的是能早日与武媚成婚。

  衡山公主是李世民最小的女儿, 贞观十七年(643年),许配魏征长子魏叔玉。同年,婚事取消。贞观二十三年(649年)二月六日下嫁长孙诠(长孙无忌从父 长孙操之子, 长孙皇后与长孙无忌的堂弟),因太宗(李世民)五月去世,婚礼中断。

  朝堂之上,李治环视了一下朝臣们那不见内心的眼睛:“朕因公而褪下丧服,朕想准衡山公主于秋天,守孝满一年,完成先前未完成的婚礼。女子的青春有限,想必父皇泉下有知,也不会怪罪。”

  长孙无忌倒是一言不发,不表示赞同,也没有反对的意思。此事牵扯着他的堂弟,为避嫌,他也不好说什么。

  却不曾想,遭到了于志宁的反对。于志宁上书:“汉文帝立下不必穿丧服三年的制度,本来是为了天下的百姓。公主服丧本应穿上粗麻布做的衣服,纵使援照汉代旧例脱去了丧服,哀情怎么可以随着旧例一下子就改变了呢,请待三年服丧期满后,再批准成婚。”

  于志宁原为隋朝冠氏县长,后投奔唐朝,担任渭北道行军元帅府记室、天策府从事中郎,位列秦王府十八学士。后任太子左庶子、太子詹事,教导太子李承乾。李承乾被废除后,宫臣皆因牵连而获罪,而于志宁免于罪,加封为光禄大夫、燕国公,监修国史。李治被立为太子时,于志宁被封为太子左庶子。李治继位后,于志宁升任侍中,又任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进封燕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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