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泡馍与裤带面(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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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街,闹市。

  天色尚早,却已挤满了人。

  这是长安城最有名的街,但凡有浪子游侠来此,一定会最先来到这条街逛上一圈。

  不为别的,只为这满目琳琅的十里流香。

  一眼望去,锅中翻腾起的热气四处飘散,已分不清哪里是天上,哪里又是人间。

  如果你想吃肉,这里至少有数十种不同做法的肉已入了锅,如果你还想吃些别的,这里叫得上名的和叫不上名的,至少还有上千种花样。

  所以,只凭着这些东西,就已足够吸引很多的人。

  当然,来的最多的,也只是外地人而已,他们都是慕名而来,一波走了,一波又至,却不知真正该去的地方本不是这里。

  每一个繁闹的城镇都会有这样一条长街,名声叫得最响,等着挨宰的猪也最多。

  堂昭钰当然也知道,这里不会有老饕,只会有地蛇,地头的蛇。

  他来到此地,当然不是为了当猪,而是为了捉蛇。

  一眼望不到头的长街上,悉悉邃邃听得到刀落在案板上的声音,声音轻柔而缓慢,拿刀的人轻轻地削着手中的白萝卜,不像是在切菜,倒有些像是在绣花。

  他也的确是在雕花,不一会儿,一朵白萝卜雕成的雪玉昙花便赫然出现在他的手上,倒真是有那么几分相像。

  他将花轻轻拿起,放在眼前仔细看了看,好像很满意的样子,又轻轻放了下来,然后按住另外的一根胡萝卜,慢悠悠地切起丝来。

  他的每一刀都切得很慢,好像他切的根本不是胡萝卜,而是一块大石头,每一刀下去似乎都已用尽了他全身的力气。

  “小马啊小马,你今儿个是没吃饱饭,在这绣花么?”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紧挨着这个切萝卜的人店铺旁边的另一家老板。

  他叫泡馍孙,这条街上的人太多了,而且名字大都很长,没有人记得他本名叫什么,只因他卖泡馍,所以人们就习惯性管他叫泡馍孙。

  小马至少还在切着胡萝卜,可是泡馍孙却只守着一口锅,瞪眼坐着。

  “我这哪算绣花,你店里的那些人,才是在绣花吧?”

  小马还在一根一根地切着,他这样的速度,好像永远都不会切完,即便还没有顾客来,看起来也好像很忙碌的样子。

  可他说的一点都没有错,泡馍铺子里的那些客人,的确看起来比他还像在绣花。

  长安城里吃泡馍的规矩很特别,一定是要客人自己亲手将馍掰碎,越碎越好。

  若是用刀切,下的速度虽然很快,可是切面严紧,肉味难入,谓之死面,只有手掰出来的馍碴口松散,肉味易进,方为活面。

  所以,每一个客人都得兢兢业业在吃之前完成一项严峻的任务,像绣花一般一粒一粒地掰着馍,不花上半个时辰根本不可能掰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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