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洛水剑(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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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前,长安。

  地转锦江,天回玉垒,长安自古繁华。

  可喧闹的长安城,在那一天,却是肃杀一片。

  没有市井八义的美食长街,就像是一碗没有加码子的素面,吃起来索然无味。

  更何况,这碗面不但没有卤,甚至还没有加盐。

  长安城里像市井八义一样大大小小的暗桩总共有十二处,他们负责盯梢一切这长安迎来送往的人,可是每一处的暗哨在那天下午赶回金刀门前,都没有察觉到任何的来者不善。

  他们觉得,今日和昨日,并没有什么区别。

  就像今年与去年,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安逸的日子过得久了,当危险突然降临的时候,任谁都会茫然不知所措。

  也许,并不是他们放松警惕而放进来了这个人,只是因为即便他们想盯,也根本盯不住这个人。

  易娘是个杀手,道上的人都门儿清,她的名声,从来不比死神要小,却又比死神受雇主欢迎得多。

  死神没有价码,也难觅行踪,是最难找到的一个杀手。

  而易娘,一个人头五万两银子,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只要你在江都城外七十里亭的第二根柱子旁的土里埋进去一个包裹,里面放好足够的银票和要杀的人的名字,不必非要见到她,七日之内事情也一定已经办成。

  不必担心包裹到不了她的手里,不知情的过路人永远不会去经过那样的一个地方,而知情的人也永远不敢没事往那边去。

  五万两银子,绝不是一般人出得起的价钱,一般人要杀的人,当然也用不着非要找她。

  她的生意,从来都值这个价。

  而这一次,她打开包裹的时候,发现里面只有一个名字,却有价值一百万两的银庄票号。

  名单上的人,当然也一定值得起这个价。

  苏与值得,阴阳判官值得,顾承风更值得。

  所以,她才出现在了长安城,出现在了金刀门。

  那时候,虽然还没有二老板和三老板,但只要有大老板在,不管来的是什么人都还是可以挡上一挡。

  只不过,恰逢大老板不在长安,恰逢易娘接到了这笔生意。

  即便没有大老板,金刀门也不是什么人想进就能进得去的,这里的院落四周不只有九九八十一台诸葛连弩架在屋檐,也不只身手佼佼的三百护院,最重要的,还有十一条嗅觉灵敏的恶犬。

  但凡有一点风吹草动,即便没有人察觉,狗也一定会察觉。

  可她就是这样走了进来,这样站在了苏与的面前,提着剑。

  剑上并没有血,她不是来杀狗的。

  她的剑,只杀付过了价钱的人,至于别的人,怎肯免费去杀?

  三尺青锋,不斩无名之客,一袖洛水,饮尽人间烟火。

  这把洛水剑,是她的剑,却很少有人知道,它曾是南山客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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