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章 花之争(二十五)(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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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没过堂呢,“高人”就招供了,他即不姓于,也不姓孙,更与孙大有没有任何瓜葛,他姓王,是一位秀才,像他这种有功名在身的人是不能刑讯的!

  在典吏的威逼之下,王秀才自己写了一份供词。

  他说他本人因为附近有孙大有谋逆案,未免牵连,故而脱逃。富阳县令看过了王秀才的供词,也肯定此人十有八九就是朝廷钦犯孙大有,上堂后因为县令威胁要用刑,王秀才又说自己姓孙,孙大有是其族侄,犯上谋逆,而且还是用的“大明天子”的名号是要诛九族的,然后他就跑了。

  知县阅过卷宗后发现,湖北通缉的王、孙、于嫌犯年龄在16岁到30岁,堂下之人有60岁了——他要是没那个岁数也没有白胡子摆出“仙风道骨”的模样,审了半天知县和典吏也没搞懂事情的缘由,最后他们只好把“半仙”送到省城处理。

  也有那么凑巧,当时的浙江巡抚爱新觉罗·永德以前炼过丹,追求长生的道家在八旗贵族之间很流行,他从“半仙”行李里找到了《道德经》、《阴符经》、《诸真录》等道家著作,还有些算黄道吉日的书,都算不上禁书,唯独一本《汗漫游草》的诗稿,即便里面没有“反清复明”的文字,也充斥着诸多抱怨。

  文字狱没有“刑不上士大夫”的规矩,只是做做样子,把夹棍夹在“半仙”的脚踝上,他就招供了。

  “半仙”本名王道定,雍正16年考中秀才,平素擅长堪察地理、风水、行医卜卦,进来家道贫困,欲外出觅食,原想去河南访友,到了樊城河道干旱,于是掉头去了安庆、苏州、杭州等地,最后到达富阳,因穷困潦倒,最后靠卖卜谋生,怕人耻笑,所以隐匿了真实姓名。

  由于平时爱读道家著作,喜讲修炼之法,就想骗些银钱度日,所以才在扇面上写了“仆游无价之珍”等字样,没料到在富阳被典吏当成朝廷钦命要犯,实际上他与孙大有毫无瓜葛。

  爱新觉罗·永德考了考王秀才,万一是个世外高人呢?

  然而王秀才却说了一大堆没用的,或者说是淫贼觉得有用的,把爱新觉罗·永德弄得哭笑不得。

  最后查明王道定和孙大有案没有关系,与叫魂案也没有瓜葛,但他的诗集《汗漫游草》却坐稳了文字狱,并且佳节炼丹修养之术意图害人,在判处王某杖责一百后又流三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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