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野蛮的正义(二)(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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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伽门农率领希腊联军出发时,为了获得顺风,曾献祭了自己的女儿。

  但是狩猎女神于心不忍,用一头鹿代替了少女。Dike代表的是模仿神的制度的世俗法律,而忒弥斯则是神的制度,虽然少女没有死,可是复仇女神还是认定了这桩罪行,因为被献祭的女孩不仅仅是阿伽门农的女儿,也是他妻子的女儿,在复仇女神眼中血亲复仇是成立的,尽管英雄们都默许了阿伽门农的行为。

  人们在处理日常事务中常遇到两难的处境,行为者有两个选项,每一个选项都有各自的依据,但行为者又不可能同时去实行,狩猎女神帮阿伽门农排除掉了一个选项,消除了冲突。

  但是复仇女神不关心冲突本身,她只关心“结果”。

  与边沁的功利主义很像的是结果主义,它为道德冲突提供了一个解决原则,即行为的后果为评价正确的唯一因素,如果一个行为比另一个行为产生更好的后果,那么行为者就该去实行前一行为。

  阿伽门农祈风是对大多数希腊联军有利的,却对特洛伊人是不利的,如果没有风,那么希腊人就不会乘风而来了。

  由于不同群体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也就不存在一个可以获得的、可适用于所有善的标准,它们也是不可能被公度的。与之对应,人类的恶也不可比较、公度,在冲突处境中“较小的恶”并非“较大的恶”的唯一替代,如果阿伽门农选择不献祭自己的女儿,他的行为会被如何认定呢?

  格林德沃和邓布利多都喜欢将“更大的利益”挂在嘴边,为了“greater good”,行为人本身的利益被忽略了。

  行为者对被救助对象有救助义务,但超出这个限度就不负有救助义务,如果行为者在超出限度的情况下仍然选择救助别人,他就不是在履行义务,而是分外善行。

  有时后果主义者会抹杀这个区分,因为在他们看来,某个行为能产生更好的后果,即使这个行为属于分外善行,那么行为人就有履行这一分外善行的义务,对行为者施加严苛的要求,将“可以不”的某个行为要求“应当”实行。

  比如子贡赎人的故事,鲁国出了法律,只要把人赎回来就给补偿和奖励,子贡则拒绝了国家的补偿。无偿做好事当然比有偿做好事更好,大爱无疆不是该提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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