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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上校说道。沈风把随身带来的两个大文件袋打开,从里面掏出两把已经卸去弹匣的枪械,一把是FNC,一把是格洛克17。庄上校见到两把枪之后,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FNC是FN公司出品的全自动步枪,射击精度高,火力充足,和前作FAL都是世界雇佣兵集团喜好的步枪。至于格洛克17更是作为一把可靠的手枪大量应用于军民市场,而沈风展示的这把手枪则是经过战术改装的,装备了激光瞄准器和手电筒,适合丛林作战。内行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佣兵的装备,而不是世界上任何一支制式部队。沈风说道:“在交战的过程中,我了解到敌人是豺狼佣兵团,他们的任务是护送一个重要人物离开国境,我试图擒获目标,可惜他服毒自杀了。”
随后沈风把拍下来的几张照片递给庄上校,后者的眉头皱的更厉害了。听了沈风的汇报之后,更加可以确定敌人并不是之前定性的武装毒枭,而是更强大,更有组织的佣兵团队。这还不是主要的,关键是他们护送的目标是什么人,雇佣豺狼佣兵团的人又是谁,他们有什么目的?稍作沉吟,庄上校说道:“这件事已经超过我的权限,我会向上面上报,让他们调查清楚。”
沈风点了点头:“请务必调查清楚。”
放下资料,庄上校说道:“鉴于你所在的蝰蛇小队已经不复存在了,关于你的编制问题,可以提出你自己的想法。”
沈风当然想恢复以前的沙漠之狐小队,哪怕少一个人也行,但他也知道这想法不切实际,因为以前的队员已经被分配到不同的部队中,手中也有各自的任务。因此沈风说道:“我听从上级安排。”
庄上校对沈风的态度很满意:“那你先回去休息一下,调令应该明天就会下来。”
沈风被安排在司令部的招待所里面,不过沈风并没有马上回去,而是打算在外面随便逛逛。这个季节南镇的气候十分舒服,微风吹拂在脸上,看着街上缓步行走着的行人和招徕买卖的小店,丝毫嗅不到战争的气息。他们肯定不过知道就在不到一百公里之外的边境,刚刚才爆发过一场激烈的战役,二十八条年轻鲜活的生命也永远长眠于此。这就是军人的职责,用生命来保卫国家的安宁,两次沈风都侥幸回到后方,但如果有朝一日要让他用鲜血铸成长城的话,沈风一定不会拒绝。沿着马路朝前面走着,沈风忽然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一个人走的很慢。沈风赶紧快步走了上去,拍了拍她的肩膀:“萧雪,你现在不是应该在医院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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