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诛心(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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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孔延世把骆永胜和周武王姬发做对比的时候,几人便都再不多言,沉默了下来。

  世人常言桀纣昏君残暴,那不过是读书人搬出来糊弄老百姓的。

  这俩说昏君还算在理,但要是说暴君,还真不配。

  想破头,纣王干过的那些事不也就无非酒池肉林、炮烙挖心,擅杀大臣、淫辱取乐,还能有啥。

  在那个野蛮落后的年代,炮烙挖心也就是个杀人的一种方式而已,和直接砍头对那个时代的人来说,也谈不上什么区别。

  桀纣两个昏君一辈子杀的人加在一起,能赶上周武王姬发的零头吗。

  显然是不够的。

  “武王一生灭族数十,诸位,灭族啊,不分男女、无论老幼,杀人如杀牲畜蝼蚁,直杀的江河为塞、尸山血海,这才在无尽尸骸之上定了人伦纲常,才有文明融合与统一。

  若是杀人为暴,那姬发堪为史上第一暴君,但结果呢。

  《诗经》中专有一卷周颂,多少篇佳作称颂武王之伟大,秦皇入雒取九鼎,还要在周庙颂一篇执竞,表彰武王对国家统一所做之贡献。

  可见,当功劳足够大的时候,杀人,也就只不过是功勋章中的一枚,恶毒反而变成了大仁慈,对与错在功绩面前是多么的苍白无力,世人便将其模糊了。”

  孔延世还是聪明的,他清楚的知道,在君王的绝对权力面前,他们所谓的依仗显然是苍白无力的。

  骆永胜便是灭了四家,又有谁会骂他?

  咱们骂,是因为咱们和骆永胜不在同一个世界。

  骆永胜所在的世界往后过八百年,那时候的后人早就连四家是个什么玩意都不知道了,谁还会以此来攻击骆皇。

  即使仍知道孔孟二圣,最多也就说一句。

  “二圣后代不争气啊,竟然当汉奸民贼。”

  孔延世是个聪明人,自然能够看懂其中之弊害,哪里还敢有抵抗之心。

  早前他的拒绝,料想无非是朝廷杀他一人,士子节气和风骨让他可以抛却生死,全孔家之名声也算死的其所。

  但现在骆永胜往他们脑袋上扣的罪名,是他们扛不住也不能扛的。

  扛了举族而诛,上上下下还要背着民贼之骂名遗臭万年。

  若是骆楚王朝短命夭亡那还好,后继王朝说不准还能替他们复名清白,但若是骆楚长命呢?

  不说向姬周那般八百载,便是两百年,那也是十代人了。

  十代人后,谁还能想起在山东,还有个孔家啊。

  那真是死了也白死。

  而孔延世细想想,却突然惊恐的觉得,骆楚,可能真的会长命。

  因为就在这条律法中,骆永胜提了那么一句话。

  ‘为保民族之纯粹!’

  显然,骆永胜不会犯汉朝时纳匈奴入长城内迁以及唐朝所谓民族林立并存的错误,他的眼里只有文明统一,然后将拒不接受和保留各民族习性者全部定义成企图伤害华夏民族之贼,并以此进行惨无人道的屠杀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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