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一章商讨(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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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官员经商,林轩就更呵呵了。

  不说别的,就拿在坐的人来说,哪家没有一点生意?

  就连房玄龄魏征这样算得上是清官的,家里就没有几间商铺?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大唐官员的俸禄了。

  在初唐时期,官员的薪俸主要有三部分,粮食、土地和薪水。

  就拿魏征来说,现在是尚书右丞,每年可以领两百六十石的粮食,每月月俸三千五百文,加上食料、杂用七百文,一共四千二百文,也就是四贯多钱。

  唐代一石差不多在八十斤左右,两百六十石也就是两千斤出头,换算成钱也就十几贯。

  也就是说魏征的工资加上公粮,一年也就六十贯左右,加上国公的食邑,魏征一年的收入,最多不会超过三百贯。

  而魏征作为国公,即便节约,开销也不小。

  出行的马车要有吧?

  家里养几匹马,一年花销就不小,一家人的吃喝和奴仆吃喝,花费也不少。

  府宅一年到头,总有地方需要修缮吧?

  乱七八糟加起来,一年到头,就剩不了多少了。

  如果没有其他的进项,人情往来用什么?儿女成亲用什么?

  所以古代的清官才会显得那么难得。

  “要想避免这种情况,只有严格限定官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经商,和做好流官制度。”林轩说道。

  不要小瞧古人的智慧,后世的官员及其直系亲属不能经商,在汉代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使用了。

  不仅如此,从秦汉时期开始,地方官员任命实行流官制度,即地方官员不得在原籍为官,不能在一地久任。

  这些方法,一千多年后都还在用,可见是非常先进。

  虽然依然有人利用规则漏洞,可以让其他亲戚或者扶持人去经商。

  这种事情,连后世都无法避免,更别说在古代了。

  任何规则都不可能完美无缺,只能尽量去约束。

  唐代对这种政策执行的并不彻底,唐代虽然对官员的考评非常严格,但是却有一个问题。

  打个比方,考评有三个评价,优良差,优代表可以升迁,良代表做的还行,继续任原职,差就代表做的不行,将会降级或者追究责任。

  如果有人买通考评官员,得到良的评价,就会一直在一个地方一直连任。

  很多人肯定会想,既然买通了考评官员,为何不要优的评价呢?

  优就代表要升迁,升迁了就要换地方,对于有心贪污的官员来说,换地方就代表了重新开始,并不附和他们的利益。

  另外,升迁官员的考评,是要交给皇帝过目的,会再核实一遍,并没有那么简单。

  房玄龄稍微一想,就明白了林轩的用意,笑道:“泾阳县侯可否详细说说。”

  他这样说,是让林轩解释给其他人听。

  “任何地方官员,不能在原籍任官,离的越远约好,任职满三年,必需要换地方,不允许连任。”林轩缓了缓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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