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主人要是像猫的话,那也得是熊猫(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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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老师给潘旭买了件黑白相间的连帽卫衣,暖和合身,把圆脸的大男孩衬得又小了好几岁,有了女友的爱心加成,潘公子自然是喜欢得不行,恨不得天天穿,顺便把“女朋友送的”五个字写在背后让所有人都看到。

  唯一不好的地方,这衣服有点粘毛,要是换了别人,找把去毛刷给刷几下也就好了,偏偏潘公子不仅有女友,还有猫,这猫发量丰富不说,还相当地黏人。

  潘旭每天早上出门前都惯例要跟煤球蹭蹭抱抱,带着一身的猫毛到了公司,进办公室第一件事就是找安祥要刷子刷衣服,冬天的厚衣服多半是爱粘毛的,换件衣服也并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总之不能换猫,更不能没有猫,只能每天花上半个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背着自家的猫主子解决个人形象问题。

  还是背着好一点,万一猫看到后觉得自己被嫌弃了呢,来点报复行动啥的,受害者还不是自己么。

  等着,刷子在安祥手里,他也在刷衣服。

  别问为啥潘公子不能自己买把几块钱的刷子非要来借好友的,问就是这篇小说就这么设定的,我乐意。

  刷衣服整理个人仪表形象也是一种变相的摸鱼,在职场上随时表现出自己有猫还是一种隐性的炫富,两者加在一起,妙不可言。

  (我现在觉得这么胡扯扒拉强行解释也挺妙不可言的,老开心了。)

  每天早上办公桌上的小刷子都能蹭下来两大把猫毛,然后安祥会给清理下来,团成球,小心地收在抽屉的小盒子里。

  潘旭有样学样,也找闻冉要了个拆过的快递盒子,把梳下来的毛团给收起来。

  加上每天在家里撸猫的时候也要顺便梳毛,没多久两人就都攒了挺多的毛球,安祥的以白色为主,潘旭家的当然都是黑色。

  曾经试图把梳下来的猫毛折腾一下,学着网上的样子戳个羊毛毡啥的,可惜两个大男人都高估了自己的动手能力,不仅半成品惨不忍睹,手指头还深受其害,丑不拉几又带着自己气味的毛团儿被奶茶和煤球视为入侵者眼中钉,拖到地板上打了个半死,直到“不能反抗”为止。

  猫着实是一种敌我不分、报复欲极强、视线所到之处都划入自己地盘、偏偏又战斗力超强、亮爪都要见血的可怕动物。

  也不一定是见血,也有可能是沙发和蚊帐英勇献身,潘旭补充说明。

  煤球来家里有小三年了,这三年里潘公子每年夏天结束都是直接拿蚊帐丢掉,来年再换新的。无它,经历了煤球两个多月的折腾,每次到了蚊子销声匿迹的时候,蚊帐也多半成了渔网,破破烂烂,全是拳头大的洞,别说蚊子,连煤球钻进来都不费任何力气。

  跟小说里的男主总爱穿越回高中时代差不多,欧美电影里的主角也总爱跟自家猫狗玩儿身体互换,安祥在看了一部类似情节的电影之后,抱着奶茶直愣愣盯了半天,连哄带摇,非要让奶茶亲口回答啥时候跟他玩一把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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