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大事(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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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那徐姓汉子笑了笑,鄙夷的神情一现即没:“陈公子家的名刀自然是好的,不过这次还是留着吧!”

  “为何这么说?”

  “公子您想想,这温贼乃是当朝辅政大臣,是何等要紧的人物,若是遭人行刺,天子定然大怒,严加通缉。公子您家的宝刀虽利,却也容易被人按图寻记,寻到门上去,那岂不是反不为美?。”

  “不错,还是徐先生您想的周全,在下一时失察,险些坏了大事!”陈贞慧顿足道,原来复社大兴之后,遭到温体仁的弹劾,称其首领二张“倡导复社以乱天下”,若非周延儒在其中周旋,便是一场大祸。温体仁的做法自然激起了复社众人的切齿痛恨,尤其是以江南四公子为代表的年轻人,更是欲食其肉而寝其皮,江南更是有以万金悬温贼首级的说法。以陈贞慧的家境,自然不会在意那区区万金的悬赏,可他毕竟年少轻易,对诛杀温贼的虚名看的极重。结识了这个徐先生后,他经过几次试探,觉得其人慷慨好义,是朱家郭解一流人物,便将自己的身份和想法坦然相告。那姓徐的汉子得知其为复社中人后,就表示自己对复社众人早已仰慕,只是无缘加入,今日为了国家大义,定然替陈贞慧出手,除去温体仁这等国之奸贼。

  “不敢,只是这件事情实在要紧,徐某不欲牵连到贵社中人。以在下所见,最好连刀剑都不要用!”

  “刀剑也不用?”陈贞慧闻言一愣,问道:“那用什么?弓弩火器?”

  “用这个!”那徐姓汉子站起身来,走到门旁,拿出两件东西往陈贞慧面前一丢,陈贞慧定睛一看,却是两根枣木棍,齐眉长短,小臂粗细,已经用的久了,油光光透着红光,陈贞慧提起一根来,手上坠坠的颇为沉重,他讶异的看着对方,问道:“用这个?”

  “不错!”那徐姓汉子笑了笑:“陈公子你有所不知,依照大明律法,露刃即为凶,若是用棍棒不过是个斗殴,再说这棍棒随处都有,厂卫也少了条线索。想那温贼少说也过了知天命的年纪了,挨上两下,就算不死也是伤筋动骨了吧?即便不死还能呆在朝堂之上,与复社为难吗?既然如此,公子又何必一定要他的性命呢?”

  “先生所言甚是!“陈贞慧听到这里,不由得拊掌赞道。正如那个徐姓汉子所说的,依照明代律法,使用棍棒和带刃的凶器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件事情,前者不过是斗殴失手伤人,而后者就是故意伤人。而且在武器受到管制的古代,刀剑很容易查到来源,而像这种枣木棍随处可见,根本无从查起。何况陈贞慧的目的又不是真的要杀了温体仁,能够让其离开朝堂,无力攻击复社即可。

  “徐先生,只是若不要刀剑,你手下可有把握用棍棒将温贼打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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