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回、慷慨投桃知报李,欲取先与不多言(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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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修与梅振衣同岁,今年都是二十二,但梅振衣是十月生辰,他是四月生辰,比梅振衣大了半年。此人相貌堂堂一表人才,打扮看上去像个书生,谈吐很有几分出尘之气,与梅振衣很是投缘。

  张修来此无非三个目的,一是向梅振衣通报张家如何处置张侥,并表达歉意;二是对梅家的处置表示感激,上门结交修好。另外还有一个私人的请求,就是向梅振衣求药治疗一个人的伤势,这个人居然就是得罪梅家的张侥。

  提及龙虎山处置张侥,不可避免的就谈到了门中戒律,一般修行人的戒律是不对外人公开的,但道友之间交流时可以相互借鉴。龙虎山的戒律与东华门的内容大体区别不多,但做为流传数百年的大派,其体系更加详细复杂。

  按张侥的举止,与梅六发动手并不算违戒,在龙虎山“子弟离山二十八戒”中有一条“十三出”,规定了十三种可以与人动手斗法的情况。遇到梅六发这样拔剑拦路,并率先出手的情况,张侥不施法术难以自保,是可以出手的。

  但张侥犯了另一戒,是龙虎山“子弟入门行止九戒”中的“口恶”,他不该恶言嘲笑与讥讽梅六发,更不该说什么你不配和我说话,叫你家梅公子来之类的,这显然就是一种挑衅了。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张侥违戒可能会受面壁思过的惩处,半年内不得学习门中更高深的道法,这在修行人中叫作“禁受”。

  但张侥造成的后果很严重,事情的起因也不光彩,他随行的三名家人送命,虽然梅六发是主犯,但他也有责任,还可能导致龙虎山与芜州梅家无端交恶,应该加重惩处。张士元打断了他的腿,并罚他思过三年,同时禁受三年,三年期满后师长认为他的心性已经有所改变,才会继续传他道法。

  也许是因为张侥的身子骨实在太弱了一些,或者张士元盛怒之下出手实在太重了一些,当时可不是用棒子敲的,而是直接一挥袖,以法力将他的双腿卷折。调养了这么多天伤势恢复的差不多了,张侥已能下地走路,却发现留有遗患,筋骨已恢复,但经脉运转凝滞竟暗带残疾。

  对于正常人来说这双腿还可以用,但不能飞奔负重,对于修行人来说这双腿就等于废了。这种伤势是很难医治的,因为有内损暗伤没有及早发现,等筋骨长好痼疾已成。张士元也有点后悔自己出手太重了,这是个意外。

  前文说过张侥的父亲早亡,寡母将他养大。张侥的母亲经常伤心啼哭,担心这孩子双腿终身留有残疾。

  张修见叔母伤心也有不忍,见到梅振衣之后,找了个机会私下问道:“听闻梅真人是孙思邈前辈的衣钵传人,可有法能医治张侥的残疾?医案与脉象诊断我都带来了。我也知道这个要求有些唐突,张侥毕竟是开罪梅家之人,只是私下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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