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两百三十五章 文章和争执(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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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荀子认为,当以礼导欲。但义在礼先,保利弃义,谓之至贼。

  亚当斯密认为利己不害他,则无妨,反而利己能促进于利他。

  同时荀子提倡社会分工,他主张人能群,在于能分,人不能无群,群不能无分。不过荀子之分,更近于阶层的意思,故而‘群则无分则争’,因此必须以礼维护,同时分也可人尽其才,最后‘农农,士士,工工,商商’。

  而分工这一点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说的也清楚了,分工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增长。

  当时荀子与亚当斯密都面临一个问题,世俗总是用道德的制高点来极力谴责财富的积累,商业的发展。

  只是亚当斯认为适度的利己,最终会造成利他。比如商贩将商品给百姓,并非是为了作善事,而为了将商品换作了金钱利己罢了,而长久的利他一定是建立在利己的基础上,最后亚当斯密成为经济政治学的鼻祖。

  而荀子呢?到了明朝甚至连陪祀的地位,也被取消。

  而林学的主张是利人利己是为义,爱人爱己是为仁,这与荀子,亚当斯密的理论都有共通的地方,所以故而恢复荀子的道统十分必要。

  只要能站在千百年来的义利之辩的理论制高点,如此将来的改革变法就有了理论铺垫。

  当初辞官在乡时,林延潮读菜根谭里‘善启迪人心者,当因其所明而渐通之,毋强开其所闭;善移风化者,当因其所易而渐及之,毋轻矫其所难’深有所感。

  一切变法,移风易俗都必须从教化人心而起,教化人心不是徒然说教,变法当从易到难而不是一下子动大刀子。这与林延潮决定从下至上,水到渠成的变法,可谓不谋而合。

  所以荀子陪祀之事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这一次朝野间的辩论,林延潮将自己政治主张通过舆论进一步的宣传。若是先变法再宣传,则成为说教,读书人百姓不但听不进去,而且还有反效果。

  现在因此事引起了争执,早在他意料之中,这才是林延潮所真正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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