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金牛铜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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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子御眼眸之中透露出无限的蔑视:“方者不可信,不可用也。”

  “如今之计,为之奈何?”公子杵臼眼睛忽闪忽闪的,垂询道。

  “事已至此,理当延请诅祝。子瞻所患者,不过是在寻常不过的失心疯罢了。从殷商一直到宋国,数百年间,失心疯是普遍存在于贵族与民间的疾病。从来就没有方者妙手除去病根,使失心之人恢复聪慧的先例。”诅祝,也就是巫师,掌管着天帝和社神的祭祀。而子瞻,是公子卬的字。

  公子御显然博闻强识,中医的针灸药石确实对失心疯感到力不从心。

  不过虽然结论是正确无误的,但是论证的过程在后世看来荒诞不羁。

  真实情况是,有别于姬姓国家的“同姓不婚”,子姓的宋人有“内娶”的传统,男孩子一般都惯于迎娶自己的堂姐或者堂妹。在他们的理解中,这种伴侣从小青梅竹马、知根知底,是再合适不过的良配之选。

  后世公羊派的儒者就吐槽过:“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一个国家从国君到士人,都近亲结婚,结果导致整整三代人没有出过一个智力正常点的贵族能继承新的大夫之职。

  当时的楚国人常常嘲笑宋国人说:“郑昭宋聋。”此言得之,内娶制度下,宋国量产二一三体综合征的后代,当真是一代比一代傻。春秋之人不知道这种遗传病,只得称之为“失心疯”。

  “我和亳城的诅祝交情颇深,亳城的三位社神都是由他来主持祭祀。你和子瞻这个遭遇,怕是没可能参与本届的夏苗盛事了。待到此间事了,叔叔遣人替你去邀来这位能通灵神祇的大能。以往在长丘城,也就是我的封地,我治下的封臣、国人一旦染疾在床,全依仗诅祝之能,方可度厄,叔叔保证,他比任何医方针灸都来的可靠。”

  公子御分享了他丰富的见闻,身体力行的经历,言之凿凿地规劝二十有一的大侄子。

  公子杵臼连连点头,和小鸡啄米的表现一般无二。他愈发对叔叔的教诲敬若圭臬,诅祝飘渺的形象在他心目中顿时立体起来,伟岸崇高、无所不能。现下,诅祝的法力是拯救可怜的弟弟的唯一稻草。如果诅祝可比于萨满,那亳社的诅祝则俨然是巫妖王。

  兴许异日诅祝祭出什么召唤陨石、撒豆成兵,复活亡灵战神之流的惊天大能,这对叔侄恐怕也不会显露出丝毫的讶异之色。

  ……

  “驾。”马缰一甩,御者载着少司马纵车远去,公子鲍的缺席是少司马最后要搞明白的事况。

  从仆役口中得知,公子鲍数日徘徊在外,不曾回家,少司马也就没了头绪。

  “主君,不如问问坊间的褚师,都城里的消息就属他最灵通。”御者灵机一动,点醒了正在冥思苦想的公子御。

  褚师是司徒的属官,为司徒管理市场,惩治商贾不法言行,监管集市早晚开市、闭幕时辰的小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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