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嗅觉(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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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峥命人唤来姜阿刀,十五六岁的少年,从敌人的围困中突围,毫发无伤,有些说不过去。

  而姜阿刀并不是天生的猛人。

  “你是怎么突围出来的?”

  姜阿刀揉了揉张牙舞爪的发型,“冲出来的啊。”

  “就你一个人冲出来?”

  这话仿佛触及了他的伤心事,双眼迅速蒙上一层水气,“阿爹选了最勇敢的二十人保护我……让我找你……他、他们都死在路上……”

  杨峥与张特对望一眼,大概已经知道事情的经过。

  伐野部本来就是個小部落,族中能战之士一共也才千人左右。

  而俄何烧戈是大部落,没道理这么长时间攻不下明月峡。

  “求将军快救阿爹。”姜阿刀泪流满面。

  “男子汉大丈夫,哭什么!”杨峥脸色一沉。

  姜阿刀哭声戛然而止。

  “你现在也是个男人了,男人流血不流泪。”杨峥拍了拍他的肩膀。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属下领一百斥候前去打探。”张特主动请缨。

  明月峡地势复杂,冰天雪地的,俄何烧戈又是地头蛇,想探出伏兵没那么简单。

  在冰天雪地里躲猫猫不是明智的选择。

  鉴于明月峡的特殊地缘,还是速战速决为妙,若是惊动冶素疆,或者引来迷当,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斥候乃军中精锐,多由武卫营老卒和羌卒勇士充当。

  失去一个,对现在的杨峥来说都是巨大损失。

  “不,我引六百賨兵一百亲兵在前,你两千军在后,若有人攻我,你可黄雀在后。”

  “将军身为主将,岂可犯险,当由属下领七百羌卒在前!”

  杨峥哈哈一笑,“子产莫非是看不起某?当日在骆谷,蜀军重重围困,箭如飞蝗,刀如重山,我等还不是杀出一条血路?六百賨兵皆有甲胄,手持刀盾,我有黑光甲、华铤剑,俄何烧戈能奈我何?再说俄何烧戈看不到我,会轻易出手吗?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见杨峥说的在理,又颇为坚决,张特不再争辩了,抱拳道:“将军千万小心。”

  “无妨!”

  打不过姜维,还打不过俄何烧戈吗?

  计议已定,杨峥遂领一百亲兵、六百賨兵在前,阵中举起一杆“魏西部都尉杨”的旗帜。

  张特尽起西河大营羌众在后。

  旗帜是以仅有的破布弄成的,字是以羊血写成,歪歪扭扭的,不伦不类。

  以杨峥现在的品级,还没资格置办牙旗。

  按曹魏军制,只有杂号将军才有资格摇旗。

  但为了吸引俄何烧戈,不得不这么弄。

  越往南,地势越是崎岖,冰雪山石阻道,战马已不得行,杨峥只能舍弃战马。

  严苛训练的好处在此时得到体现,賨军披着甲胄、提着刀盾,在崎岖的山路上走了二十多里,脸不红气不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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