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我要红!(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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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对要慎之又慎。

  最终,经过一再的商讨,三个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还是要走一个偏稳妥的方案。

  走流行风。

  曲风依然要明快,要能够让杜雪岚继续保持冷艳的气场和风格,但风格又不能太硬朗了,所以……那也就是情歌了呗。

  于是徐正华为她写了一首《七月七日晴》。

  看样子杜雪岚很喜欢,陈邦道也很满意。

  她的最后这张专辑,会被命名为《眉飞色舞+》,以《七月七日晴》为主打歌。

  合约的条件,完全达到了徐正华和陈邦道当初的约定。

  正华音乐拿走这首单曲49%的版权,以后可以获得长期收益,且由此占据整张专辑属于制作方部分的%的分成。

  徐正华个人拿到18%的超级版税合约,外加整张专辑4%的版税。

  在整张专辑里,加上《眉飞色舞》和《眉飞色舞》混音版的合计%,就是一共%。

  除此之外,整个九月份最重要的事情,大约就是正华音乐正式挂牌了。

  装修的大改动并不算多,很快就完成了,又晾了一段时间之后,正华音乐就正式搬了进去,也把牌子挂了出来。

  但是并没有趴体和庆祝。

  徐正华不太喜欢那种热闹。

  甚至整个公司除了徐正华之外,暂时也只有两个员工。

  一个艺术总监刘德峰,一个制作总监大刘,刘然。

  正好可以合称二刘。

  9月28日彻底完成安小菁那七首歌的录制之后,第二天就接上了杜雪岚的《七月七日晴》,一忙又是三天。

  好悬赶在周五的晚上,也就是中秋节假期到来之前,把《七月七日晴》也给录出来了。

  然而徐正华并没有打算给自己放假,反而是转身就进了启明星唱片在帝都分部那边的“编钟”录音棚。

  他的新专辑在假期的第一天,正式开录。

  反正大刘彻底投靠之后很是心热,而刘德峰也一直都很好奇徐正华给他自己写的歌,会是什么风格,所以俩人其实一直都在等着呢。

  那就不管什么节假日了,卷起来。

  但中秋节还是很重要的。

  大师姐谢淑仪就趁着放假,自己开着车,拉了一后备箱的礼物回泉城去了,一直到假日的最后一天才回来。

  …………

  “眼神再稍微抬一点点,好,保持……”

  咔嚓!咔嚓!

  时间是10月17日,仅仅半个月的工夫,徐正华的专辑录制已经过半,这个时候负责宣发的启明星唱片开始介入了。

  要为接下来徐正华的首张单曲的宣发做准备了。

  要拍照。

  专辑封面和宣传海报都需要照片。

  然后他们还根据徐正华选定的首支单曲《爱的初体验》的歌词,给做出了好几个版本的剧本,最终徐正华选了其中一版,要拍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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