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29)(2/3)

  【鬼屋夜话】小说免费阅读,请收藏 一七小说【1qxs.com】

  “哦,那……是不是呢?”

  “结果不是。”

  “怎么知道不是?”

  “因为两点不相符。一是时间上不吻合,他们的儿子是五年前失踪的,但那个被害人却是二十年前遇害的。二是性别不吻合,那个被害人是个女性。”

  “天哪,那个女人真可怜,被坏人杀害后,过了二十年才被人发现她的头骨……”

  叶娉发呆半晌,才又问道:“都过了这么多年了,公安局还能破案吗?”

  高保国叹息一声,“我估计公安局不会立案。”

  “不会立案?!为……为什么?这可是命案呀!”

  “是呀,人命关天,怎能因为时间太久就不查了?”高学琴也很奇怪哥哥为何会那样想。

  高保国抽了最后一口烟,将烟蒂用力扔到地上,又用脚踩灭烟头后,说道:“你们不懂。对于犯罪追诉时效,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后就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过了5年才发现,可以不立案;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过了10年才发现,可以不立案;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过了15年才发现,可以不立案;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过了20年才发现,可以不立案。”

  母女俩听了,都很吃惊。叶娉道:“舅舅,你是听别人讲的吧?”

  高保国苦笑道:“我是听一个战友讲的,他现在律师事务所工作。那天他来我的洗车店洗车,我们聊了一阵,恰好聊到了这件事情。”

  他端起自己的水杯喝了一口开水,接道:“不过,也不是绝对的。对于一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就算经过了二十年,但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继续追诉。

  “另外还有几种情况可以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一种情况是:在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二种情况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三种情况是:如果案发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就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这个案件如果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后嫌疑人逃跑,是不能享受到‘优惠政策’的。而且,在追诉的有效期内,如果再犯新罪的,要重新计算追诉期限。因此,除非犯罪不被发现,一般都要受到刑事追诉。”

  高保国记性很好,常常听了甲人的话后,会比较完整地转述给乙人听。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一般不会说出自己是听别人讲的。但问话的不是外人,而且叶娉和高学琴都不会相信他对法律了解得这样详细,因此他也没有必要隐瞒,所以老实讲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