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我借民心保命,皇帝不介意吧?(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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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光三年十一月中旬,北城郭重新恢复了平静。

  郑得膏口中的赵使君没有来找麻烦,富昌社也未再越过清明河,公孙敬之等人也都陆续露面了。

  更为重要的是,那些逐利的行商旅客没有被那日在河边的冲突吓跑,仍然熙熙攘攘,赚着铜钱。

  每日一早,清明乡各里的闾门一打开,等在门外的行商就会一拥而入,争前恐后地抢个好位置。

  于是,绝大部分万永社的子弟都以为前几日的风波就此结束了,市租可以照收,这钱可以照赚。

  但是,六房四市等头目都知道,这场动荡甚至还未开始,又怎么敢说已经结束呢?

  尤其是樊千秋,他更为明确地知道,这几日的平静安宁,是富昌社的陈安君送的。

  这颇有手腕的女人,这几日应该正按照二人在柳树下的约定,在长安城四处奔走。

  陈安君要做的事情,就是说服南皮侯窦良见一见樊千秋,双方“平等”地摆一摆。

  此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很难。

  一是因为樊千秋的地位实在太低,又是一张生面孔,南皮侯未必愿见他。

  二是因为还会有窦桑林从中作梗,陈安君这便宜义女,哪比得儿子亲呢。

  穿越而来的樊千秋知道可投机的风口在何处,但想要参与其中,甚至获利一把,还需要有敲门人来引路。

  公孙敬之是他在长安县寺的敲门人,陈安君就是他在城南戚里的敲门人。

  他们可以将樊千秋引到那赌桌旁,给他一个上桌下注、以小博大的机会。

  等待的五六日时间里,樊千秋没有闲下来,他在社中布置了几件事情,为即将开始的大计划埋下些铺垫。

  第一件事情,就是扩大了“同子弟”的招募范围。

  原来,为了不引起周围乡里的忌惮,万永社只在清明北乡招募同子弟。

  如今一场大战就在眼前,正是急需用人之际,就顾不了这细枝末节了。

  樊千秋下令在乡里各处的要道都贴出了社约,不限户籍地招收同子弟。

  每月只要缴纳2钱社费,并且愿意为万永社点卯充数的人,都可被登记为同子弟,享受相应礼遇。

  一个月2钱,只要不是赤贫之家都能交得出来;至于点卯充数更无伤大雅,遇事跑得快些就罢了。

  和微不足道的付出比起来,同子弟的待遇却非常实惠,极具诱惑力。

  一是可按一份利从社中赀贷母钱,二是每日的设肆市租可减一成,三是受人欺辱时可到社中求助。

  莫看只是简单的几十个字,对无依无靠的黔首而言,确是一种保障。

  所以,这社约一贴出来,附近几个乡的黔首蜂拥而至,短短几日内,就招募到了四五百的同子弟。

  第二件事,是立了一条称为“救儒令”的社规。

  因为造纸术和印刷术还未在大汉出现,写在缣帛竹牍上的书籍仍是奢侈品,也就限制了儒生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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