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民分二等(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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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始至终,他都表现出一种高高在上的态度。

  看着那小吏离去的背影,众人满脸仇恨。

  他们是前来服徭役的黔首,并非刑徒和隶臣。

  这不同的身份,在法律上规定的待遇是不一样的,纵使有所轻慢,一般也不会被鞭笞抽打。

  “是秦人。”

  “听口音语气,还是从关中来得,怪不得乡里传言秦人嚣张跋扈。”

  “我父就是秦人杀的。”

  在众人低语中,阿牛痛的呲牙咧嘴。

  他恨骂道:“狗秦人,我根本没听清他在说什么,就抽我一鞭,真是条恶狗。”

  “闭嘴,不准再胡言乱语,还不速速归位干活!”

  负责监工的阳夏县小吏匆匆赶来,对着众人一顿乱骂,将他们驱散。

  众人不敢多言,只是转过去的脸上都有恨意闪过。

  吴广将这一幕收入眼底,轻轻叹了一声。

  在阳夏县太康乡时,因为乡里的秦吏都是本土楚人,他对秦楚之别还感受不深。

  现在到了陈县,吴广亲眼看到来自关中的秦人后,才发现这里面很有问题。

  大多数人谈秦末之乱,六国遗民反秦时,将视角多集中在秦法、徭戍、赋税、风俗思想等冲突上,讲“天下苦秦久矣”,也多落在这几个方面。

  实际上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秦人和六国之民并非平等的地位。

  秦统一天下后,天下之民均被称作“黔首”,可这并不意味着天下的编户齐民都是平等的。

  在秦官方称呼中,专门用“新黔首”来称呼新征服的六国之人。

  同时六国之民的户籍上会有一栏注明原本的所属之国。

  比如吴广的户籍就很清楚的写了一个“荆”字。

  地域身份的突显,代表的是身份的高低和政治上的可靠程度。

  秦人作为征服者,他们对六国之民是天然带有优越感的。

  被派往关东的秦人在面对当地土著时,心中的优越感常会使他们去欺压这些“下等人”。

  六国之民作为被征服者,作为亡国奴,面对高高在上的秦人自然会产生难以消除的屈辱感。

  如果再遇到秦人欺侮,这种屈辱感就会转化为反秦的情绪。

  刚才秦人小吏叱骂鞭打阿牛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从始至终,这个秦人小吏都保持着高高在上的态度,看他们这些楚人的眼神就像是看奴隶一般。

  征服者对待亡国奴,态度如何能好?

  秦廷在统治过程中也发现了这样的情况,故而专门有立法规定,前往六国故地的秦吏不得接受新黔首的财物,不得在买卖中故意损害新黔首的利益,派出去的各地秦吏不得无故殴打、辱骂新黔首等等。

  这些法律条文的颁布,正说明这样的情况在六国故地并不少见,甚至多到需要朝廷专门立法来约束禁止。

  从现实情况来讲,秦人就是这个帝国的一等民,六国之人则是二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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