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什么叫【证言已加入法庭记录】?(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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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感觉有哪里不对。

  居然连短片的时长都把握的一清二楚吗?

  还有……上个厕所要带自己的大哥大(行动电话)?

  “……真奇怪。”

  向源光打了个哈欠,他也往外面走去,打算在走廊透透气。

  旁边的助理想了想,最后还是跟着向源光一起出去了。

  看着附近的楼梯间,向源光有些疑惑的自言自语道。

  “能请问一下,是所有往下的楼梯间都有防盗摄像头吗?”

  助理不明白向源光为什么问这个、但她还是开口回答。

  “嗯……啊,也不是全部,有一个楼梯间,因为只能到七楼,无法到更下楼层,所以那边就没有安装防盗摄像头。”

  “哦,这样啊。”

  向源光点点头,刚想回去,然后就楞在原地。

  【法庭记录:主持人助理永井亚矢子对(楼梯间防盗摄像头位置)的证言已加入法庭记录。】

  ……什么玩意?

  证言已加入法庭记录?

  “……抱歉了,我有些事情要调查,接下来可能没办法参与节目的录制。”

  从口袋中拿出手机,向源光瞥向拐角处的厕所。

  (如果有凶杀案,那么凶手就是松尾贵志?)

  (接下来只要找到死者就可以报警了。)

  (总之,查查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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