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回京!(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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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文,大姐,我走了!”

  虎林县火车站入口,李长河将怀里的妞妞递给了大姐李晓君,然后冲着来送他的李晓君一家和海文挥了挥手。

  然后带着他满满的遗憾登上了返京的火车。

  他在虎林县一共待了三天,期间除了帮大姐收拾了新房子以外,就是带着她们进县城采购了一番,比如说妞妞身上的新衣服。

  而且买的都是不用票的高档服装和物品,毕竟李长河没有这边的票。

  除此之外,李长河本来还想着搞点好东西。

  但是了解了之后,满腹怨气。

  年代文误我啊!

  此时的李长河,旅行袋里面,只有两颗用松树皮包好的上了年份的老山参。

  但是不是那种百年份的,按照参把头的说法,也就是五六十年的样子。

  两个四品叶山参!

  这还是陈西岭帮他找了几个老参把头,从他们手里买下的。

  像那种六品叶的百年参王,现在大山里也很少能见到,即便是见到了,也很难留住,都得卖了分钱。

  因为参把头都是带一群人进山找参,那种独立找参的走山人太少了,人跟着你进山得赚钱啊。

  这种挖到好货根本留不住,消息也藏不住,上面药材公司会闻风而来。

  至于李长河设想的红参贩运计划,也在跟陈西岭的酒桌上一顿酒给喝没了。

  因为陈西岭明确告诉他,这年头投机倒把的界定。

  根据七零年二月下发的《关于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任何无证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从市商业活动;不许上市的商品,一律不准上市。

  简单来说,就算李长河从乡下参农的手中把红参买走,到了京城他也不一定能卖出去。

  因为没有证件,京城的国营药店不会收也不敢收,甚至还可能会举报他。

  当然,如果这里面有其他的关系,比如说内部有人那就另说了。

  李长河最终还是放弃了贩运的想法,毕竟马上就要高考了,没必要让自己冒险,万一被举报,再失去高考资格,那就亏大了。

  最终,李长河只是找老参把头买了两颗四品叶山参,这都是那些老参把头的私藏。

  花费了李长河差不多四百块钱,折下来两百块钱一颗。

  价格偏高了一些,按照老把头的说法,这些卖国营药店,起码一百五一颗。

  可人家留下来就是不差那点钱,再说留在手里的,那都是品相好的。

  李长河倒不差那几十块钱,对方开了二百一颗,他也没还价。

  两颗带回去,一颗给老爹,另一颗吗,当然是准备讨好未来老丈人了。

  而且李长河笃定,像这些老把头,手里肯定藏有好货,五品叶六品叶的参王人家未必没有,最起码也知道谁有。

  可是这种宝贝,不会轻易示人,也不会轻易找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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