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是谁在惦记他?(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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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欢没有半分怜悯,这些人每个手上都是沾满了鲜血,杀一百次都不嫌多。

  如果不是罗洹大厦在闹市区,周围房屋实在是太多,丁欢都想要一把火将罗洹大厦烧了。

  走出罗洹大厦,丁欢决定先去动车站,坐车前往昆新城。

  昆新城建城时间不到十年,原本是为了对付昆仑山脉凶兽而建立的,现在凶兽如此可怕,也不知道这个地方还有没有动车前去。

  不过在一条小道边,丁欢停住了脚步。

  他看见了一个拾荒老头,那个拾荒老头距离他还比较远,以丁欢的修为还是看的清清楚楚。

  和别的拾荒老头有些不同,别的拾荒老头至少还有一根铁钩在垃圾堆里面翻寻,而这个拾荒老头就这样用手在垃圾堆里面翻找着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

  上一世他双腿被打断,双眼被挖去,就是一个拾荒老头将他捡起来,然后卖给了基因联盟。

  是不是这个老头?

  是不是这个老头,只要听听他的声音就能知道。

  就在丁欢想要过去询问一句的时候,一名妇女拎着一个马夹袋出来。

  “这里有些吃的,你要不要?”妇女显然比较心善,主动走到老头面前,将手中的马夹袋递给老头。

  在这个年代,给拾荒者送吃的,绝对是大善人一个。

  “谢谢您……”老头赶紧将手在身上擦了擦,沾满垃圾的泥土就全部擦到了身上。

  擦完泥土,他才双手接过女子的马夹袋。

  丁欢深深的吸了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就是这个老头,这老头就算是化成灰了,这个声音他也记得,哪怕对方只是说了三个字。

  这老头当时说的是,‘一千联盟币就一千联盟币,这可是基因亲和体,便宜你们了。’

  这一刻丁欢恨不得立即就过去,将这老头带走。

  犹豫了一下,他还是忍住了。

  他在考虑得失。

  如果想要还原过去发生的事情,他也许还得被这老头捡一次。

  若他强行让老头带他去寻找基因联盟分部,历史会不会被改变?

  就算是舰队如期出发,那他还能和之前一样,在舰队被类似虫洞的虚空漩涡吞噬后活下来吗?

  丁欢很快就将这些念头抛在了一遍,也许在自己灭掉浦海基因联盟那些头头脑脑时,历史已经改变了。

  想那么多干嘛?如果基因联盟不组织舰队,他就将史昌义的脑袋踩在地下,强行让他组织舰队。

  不一定要等原来一样的机会,机会是自己创造的。现在遇见了这个老头,不去找他那就对不起自己过去的遭遇。

  丁欢从包里取出那没有用完的大荒金猿血液,当初他实在是放的太多了,足足一瓶子。

  做基因实验连十分之一都没有用掉。

  现在丁欢将这瓶子拿出来,倒了一些,将自己的脸上、脖子上,手上,甚至衣服上都弄了一些大荒金猿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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