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渴望(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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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50集的电视连续剧,如果自己还是写个两三万字,那实在是有点浪费啊!

  更何况,这里面的几个主人公,如果写的太仓促,说不定就会出现画虎不成反类犬。

  坐在椅子上,脑海中就出现了《渴望》的电视画面。

  作为一个喜欢电视剧的社畜,想当年,程旭远可是将一些经典电视剧都仔细看了一到两遍的人。

  而重生之后对前世的超强记忆,更是让他对电视剧中的每一帧,都记得清清楚楚。

  很快,一个完整的故事大纲,就出现在了程旭远的心头。

  他拿起笔,在稿纸上快速的写道:在厂子里,刘惠芳是一个引人注目的漂亮女工,她第一次见到王沪生……

  写东西,有时候就是一写开,就文思如潮涌。

  坐在昏暗的灯光下,程旭远一口气写了三千多字。

  感到手有些酸的他,刚刚准备活动一下筋骨,昏暗的电灯却突然灭了。

  如果是前世,出现这种情况最大的可能就是灯泡坏了。

  但是现在,最大的可能却是停电。

  借着煤球炉的一点火光,程旭远点着了用药瓶做成的煤油灯,虽然不是太亮,却也能够看清楚四周。

  药瓶是史雪红给的,煤油是从老李头那边要的,文化馆因为点蜡烛太费钱,所以给老李头每月都会弄几斤煤油,以备停电的时候照明。

  至于灯捻,这个更简单,他从被子里掏了一点儿棉花做的。

  一灯如豆,虽然不亮,却也温馨。

  不写了,煤油灯下写东西毁眼睛。

  虽然心里好像有很多的东西不吐不快,但是为了不再戴上眼镜,程旭远还是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桌子,就躺在了床上。

  清晨,又是一阵熟悉的肚胀,程旭远不得不冒着严寒,裹着棉袄来到了公共厕所。

  明天搬到筒子楼,楼上的公共卫生间,应该不会这么冷!

  借着蒙蒙亮的天光,程旭远刚刚在蹲位上蹲下,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来了!”

  程旭远扭头,就看到孟德志就好像一个幽灵一般,依旧在原来的位置上蹲着。

  他笑了笑道:“来了。”

  “今天又晚了六分钟,年轻人,作息时间不规律,对身体不好啊!”孟德志悠悠的说道。

  程旭远之前,还很喜欢和孟德志打打嘴仗。

  但是现在,他没有了这个心思。

  所以他直接道:“老孟,我今天就搬走了,明天你就别在这儿等我了。”

  孟德志沉吟了一下道:“要不,你在这多住两天,反正你一个单身汉,住在什么地方都一样。”

  程旭远一阵无语,老孟这家伙长的浓眉大眼,也算得上是相貌堂堂,气宇轩昂,这说话怎么就这么损呢!

  单身狗就不应该有自己的狗窝吗!

  有心怼孟德志两句,但是程旭远最终还是因为分别,没有说话,只是呵呵的笑了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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