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〇一六章:锋芒(下)(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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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感觉,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他当即长揖到地:“丰知错!书法之事,必尽言之!请三兄垂询。”

  “坐!”叔襄一指几案对面,“我且问你,此书法可曾掌握?”

  “大致已经掌握,”公子丰回答,继而觉得话不能说得太满,毕竟这时代有太多后世失传的生僻字,于是又补充道,“或有僻字未曾识得。”

  “此书法,可有既成之规范?”

  “有之。”

  “依规范,此书法可否推而广之?”

  “可。熟悉规范,不难掌握。”

  何止是不难掌握,或许还比他学习时更加方便。毕竟这大篆,就是周人把金文做了统一规范后形成的。不仅如此,熟悉了书法的规范,有生僻字的话,按照这规范也能顺利的转化为大篆字体,这可以算是“推而广之”的另一层涵义。

  问到这里,这种书法的价值,差不多就可以确认了。叔襄满意的点了点头,最后问道:“此书法,当命以何名?”

  “可名为‘篆文’。”公子丰一点都不保留,拿起一支散简写了个“篆”。

  这大篆之事,反正都剧透到这个地步了,该交代就交代吧,不差最后这么一哆嗦。

  叔襄拿起散简,认真的看了一会,点了点头:“彖(tuàn)者,总括也。此义配得上这等书法,然则为何加‘竹’为字头?”

  “此书法适于竹简,以毛笔书之。”

  “毛笔?”叔襄看了看案上的毛笔和朱砂,摇了摇头,“朱砂难得,恐难多用。”

  这是事实,朱砂从来不便宜,秦代的巴郡寡妇清,靠着朱砂能称为全国首富。而后世用朱砂笔的,主要是写朱批的皇帝,以及抓恶鬼的天师。

  若想推广使用毛笔,只能用墨。当然,这個时代的墨肯定不行,质量太差,附着力也不强,稍微湿润就容易化开,只有稚子蒙童才用来习字,或者铸金文时用来描稿,也难怪叔襄意识不到。

  公子丰也不会主动去提。到目前的大篆为止,他的所有创举,包括乐诗、鸠杖,都只限于教化,没有涉及到实务。这样既能让他做到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又不至于对时间线产生太大的扰动……

  “三兄此言甚是,是我思虑不周。”他对叔襄说道。

  胶墨这东西,没有就没有吧,反正这时代习书的人不多,他身为周邦诸公子,书写的朱砂肯定是不缺的。

  “既如此,宜以‘彖文’名之,”叔襄下了最后的定论,继而吩咐道,“最近一段时间,若无他事,你就在太史寮誊抄近日的往来文书,成‘彖文’之范例。我知你不擅刀笔……确实不擅刀笔是吧,没有作伪?”

  公子丰点头不迭:“何敢欺瞒三兄?确实不擅刀笔。”

  “既如此,你以毛笔为之即可。此事我将禀明长兄,知会太史,后续文书渐以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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