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糊涂神判糊涂案、文气煊赫(4k)(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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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缺抬眼看去,烟气冉冉中,对方面容模糊,似乎是一女子,并且也正扭头,打量着余缺头顶上的文气青烟。

  只看了一眼,余缺当即不再看了。

  他已经耽搁了十息功夫,不宜再耽搁。

  须知场中的附加题目,其数目都是有限的,旁人若是答去了,其他人再回答也无用,只是白白浪费答题机会。

  余缺当即微阖上了眼帘,脑中的思绪疯狂窜动。

  在刚才的十息间,他其实并非只是在观察四周,心间也在暗暗思索,早就已经想出了第一道附加题的答案。

  “通奸之子,为弟为儿?

  自然是为儿!

  该当以宗法伦理论辈分,不可以用血缘关系而论,否则贻害无穷,会导致互相争夺家产、祭祀之权,屋中有怨恨生长,极易滋生邪祟。”

  但是余缺并没有将答案润色一番后,便誊写在黄表纸上,一烧了事。

  因为相比于第二道题,第一道题目的刁钻程度明显逊色了些。

  他若是想要争夺高分,得好好考虑一番。

  目中纠结一会儿,余缺不再犹豫,摊开黄表纸,张口润笔,伏身在黄表纸上写起来。

  他的开头第一句便是:“子将随谁,皆不随也。”

  随后余缺精简文笔,直戳要害:

  “为官为神者,当不受伦理规矩束缚,而知规矩者,仅牧民之绳而已。

  今有子通奸其母,务必再晓其情,才能判罚。

  若母者通奸,重罚之,游街示众。若子者诱奸,重罚之,阉割宫刑。若丈夫残暴待家,或助纣为虐,亦当重罚之,戴高帽、骑木驴……

  此三人,幼子既可通奸,无论何种缘由、年岁,其皆已长成,譬如猫狗性熟,自当流放于天南海北,各自一户,不必再为一家。”

  细细写完一番,余缺展开黄表纸,缓缓吹墨。

  纸上的内容,其大致意思便是,压根不需要根据常理来判罚此案。

  哪一种处置方法,最能弹压当地,肃清风气,便应当选择哪一种,余缺还一一列出了具体不同情况下,刑罚轻重的处理措施。

  以及重要的一点,那便是通奸之子,既然能通奸,证明已经性成熟,自然就是“成人”了。

  这样压根就不需要纠结此子跟谁不跟谁的问题,法办便是,统统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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