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百事从欢(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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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说同在边塞,但是他和二弟不同。

  二弟在边疆出生,老伯爷和老夫人,觉得亏欠,所以并不许他练兵戍边,让他一直住在离边疆最近的城池里。

  可他刚从京城而来,母亲便觉得他被祖母娇惯,直接把他扔到了新兵营之中。

  一个锦衣玉食的十二三岁的少年,忽然间入了最辛苦的新兵营,他自是想逃离,但最终……他没逃。

  他坚持了下来。

  严寒烈暑,风吹日晒,在雪坑里面冻僵后,也在死人堆里面,将战死兄弟的尸骨,背出来过……

  最终,他成了人人都敬仰崇拜的常胜将军。

  鲜衣怒马,最是少年时。

  后来,他便不想着回汴京啦!

  他开始觉得,戈壁和大漠的辽阔,让他自由,练兵的号角,让他觉得悦耳。

  他想着,如果能以自己的血肉之躯,抵住胡骑来袭,护住这郎朗山河,以及万家百姓的安宁,他便是埋骨与此,又如何?

  可当他开始习惯这一切的时候。

  一纸调令。

  他便从边疆,回到了这诡谲的朝堂。

  他从后悔自己走过的路,只是偶尔想起……他依旧怀念大漠的风。

  今日玉姣的这一句诗,便将他忍不住地回想起当时。

  狂风烈烈,将军正少年。

  不只萧宁远没想到,这样一个小娘子,最终说出的飞花令,竟然不是伤春悲秋之作,反而是如此……

  其他人也没想到。

  那娇软妩媚的小娘子,吟诗之时,声音清朗,哪里还有半点妩媚之意?

  摊主最先回过神来,他忍不住地大笑了起来:“小娘子博学!小娘子博学啊!”

  玉姣此时又恢复了那柔弱的样子,微微一笑:“请出下一题吧。”

  掌柜扬声道:“下一题,是星和云,请大家作答吧。”

  这一次,玉姣没等到最后才说。

  而是先开了口。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这一句出自《鹊桥仙》。

  玉姣说到此处,便已经对上这飞花令了。

  她站在高台上,目光往下看去,落在身材颀长,冷俊无双的男子身上,声音又轻又缓,仿若带着千般万种的柔情:“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这话,如同金石之音,落在了在场的众人心中,也落在了萧宁远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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