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向番外——涂美人篇(四)(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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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偶有抱怨,却也乐在其中。

  余夕的表演场

  王忆山终于高考了,考上了清华大学。

  没舍得走远,本来按着王老头子的计划。王忆山这会儿子应该是在大洋彼岸地斯坦福,可王忆山忽然后悔了,先是要求参加高考。理由是:男子汉,临上战场退缩就是孬种。即使不以这一仗定输赢也不能不去打。

  军人就是受不住这种豪情万丈的迷惑。王老头子上当了。

  当王忆山提前拿到清华大学地录取通知书回家来通知老爹“儿子我不走了”地时候,王老头子终于明白了新旧更替的天道。说了一句:“自己地事情自己把握好,今后不要后悔就成了。”

  能不后悔吗?王忆山最后悔的就是认识了余夕这只妖孽!

  如果不是余夕,王忆山也不至于怕留下一个干妹独自在国内承受自己离开后的保护真空,如果不是余夕总是在人前扮出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至于在王忆山一说出即将赴美留学的早八百年大家就知道的计划时,遭到众人的白眼么?

  还什么“你走了余夕怎么办?忍心让她一个人面对这个险恶的世界?”

  靠!余夕的办法多的是,险恶,她不恶别人去别人就该偷笑了!还需要我王忆山的保护?

  王忆山上大学的时候几乎每天往家跑,老妈当然开心了,一直念叨:多了个干闺女之后,儿子也贴心多了,晓得天天陪老妈看电视、逛街、扯皮……

  老爹也觉得:这个儿子懂事多了,知道使用各种手法处理问题,不再是单一的横眉冷对了,晓得通融!

  废话,即便是百炼钢也早就在余夕的“教导”下成了化指柔了。

  王忆山因为余夕整整浪费了五年的时间,五年最好最青春的时光。

  没有时间让他去疯玩、泡妞,也没有时间让他去兼顾别的,仿佛这五年就是被征用了,征用成了余夕的首席事务处理谈判代表。

  直到余夕上了电影学院,王忆山看看余夕也勉强是个成年人了,总算放下一颗被折磨得残破不堪的心,远赴汤姆大叔的国度,飞奔到斯坦福的怀抱去了。什么?你说王忆山和余夕没有暧昧哪来的折磨得残破不堪的心?你试试一天接到十个要求帮忙打架的电话看看,能不能把你的心折磨得粉碎!再不然你一天扮演上三五次不同身份不同年龄的余大美人金主的戏码试试,你要不疯狂,那你绝对是----余大美人的亲戚----妖孽家族的成员。

  并且,这个数据是余夕初三时期的数据,每年以平方的增加速度在扩展着,王忆山能不被折磨得凄惨么?

  余夕决定提前参加高考简直就是福音!王忆山连感谢主的祈祷都被折磨得忘了做了。

  余夕很轻松地以各种总分第一各种分科第一的成绩一路过关斩将地进入了北京电影学院这个被一众少男少女向往并挤破头也想要挤进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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