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向番外——涂美人篇(四)(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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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中无数银幕美人的成长地,传说中无数业内大导演的聚会场,传说中声色犬马、纸醉金迷的风月所。

  余夕很开心。

  因为余夕知道自己有表演天赋,有天赋不加以利用,对余夕来讲是侮辱。

  王忆山走了,余夕心里很清楚,从此就将少了一个没有目的性的在自己身边保驾护航的异性。

  可余夕也没有办法,虽然对于可利用的资源一定要加以利用是余夕一向的原则、准则,可余夕也是个有极强爱憎心的人,良知不允许她将人利用到极限。

  就像郝奶奶,余夕上了初中之后就尽量申请助学金,考取奖学金,连生活费什么的都尽量自己解决,余夕一直相信,别人给予你的应该是他们力所能及并不影响他们正常生活的帮助,而不能是杀鸡取卵式的掠夺。

  对于王忆山也是。

  如果余夕再自私地霸占了他今后的时间,那么反目成仇恐怕就在不久的将来,余夕懂,所以放手。

  电影学院很有趣。

  尤其是有了像余夕这样的美人。

  经过五年的成长,余夕已经出落出了十八岁大姑娘的样貌,刚一入校就荣登北影第一美女的宝座,脸蛋美艳身材妖娆,看得有一众见惯环肥燕瘦的男同学一个个照样流口水。

  入校刚刚三个月,余夕就已经有几个广告片约找上门来。

  单支广告片酬基本都在八百数千之间,一个没有背景的小丫头片子,不就想着图出名么?现在不压价什么时候压?

  余夕不接。

  “就几个十来秒钟的广告,我余夕不挣这个快钱!”很狂的一句话。

  要不知道余夕是个孤儿的,多半能理解一个风头正劲的少女的这句话背后的心思,可余夕没有任何背景,甚至连学费、生活费都得靠学校减免,另外打工筹集,她凭什么这么强硬?

  “卖笑的钱,我不挣,卖肉的钱,我不挣,卖灵魂的钱我不挣,我只挣卖演技的钱。”这就是余夕入校以后被疯传的著名的一挣四不挣。

  骨气这玩意,有一点是好事,多了,就是狂妄,就是傲气。

  在别人眼里,余夕已经够的上狂妄了,虽然她说这话的时候再温柔婉约不过。

  在包藏了自己那么多年以后,进入电影学院的余夕以为找到了妖孽的大本营,懒得伪装自己了,撕掉了表演的外衣,妄图以真我存在于这个污水横流的地方。

  余夕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她不知道,越是妖孽、变态、演技高超的人呆的一起的地方,就越要更完善更炉火纯青的演绎,只有把自己绕在那层层的迷雾中间,才不容易有受伤的一刻,当然,这是在她在这个地方呆了半年之后才有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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